失損壞件
1) 如遇有貨物遺失或損毀,必須於簽收後48小時內以whatsapp: 852-54984537聯絡我們申報。
2) 逾時申報,我們將視為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。
3) 資料齊全後我們會於48小時內審查並決定是否作出賠償,而賠償上限為每合併訂單計港幣1000元。如有需要客戶應自行向相關的公司購買額外的保障。
4) 如遺失的物件屬冒牌貨或違禁品,一律不予以任何賠償,另我們亦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。
5) 在確定賠償個案成立後,一般48小時內完成賠償。
6) 所有申索的賠償我們會進行審核,而審核結果將按我們最後之決定為準,客戶不得異議。
7)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8) 本網站失損壞件政策將因應需求隨時進行修正,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。
申索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才會處理,資料不齊恕我們未能處理:
A) 該貨件的快遞單號
B) 包裹多張不同角度照片
C) 購物証明的截圖(顯示快遞單號及付款金頧)